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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院李太君教授团队承担完成《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》立法研究课题
    2019年10月15日 19:47

2019年9月27日,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《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》,该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我院李太君、沈重、黄梦醒等3名教师党员积极参与到立法研究课题中,研究成果《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》(草案)顺利完成立法审查、审议程序,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声誉和海大教师的社会影响力。

据悉,为完成立法研究工作,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了立法课题研究团队,团队负责人由我院李太君教授担任,成员有来自信息、计算机、法学学科的教授、博士等7人组成,他们分别是沈重、黄梦醒、杨厚群、靳婷、曹春杰、刘荣、宋昕哲。立法课题研究团队在时间紧、任务重的情况下制定了详细的调研方案,包括多次走访企业、召开座谈会,分赴北京、上海、浙江、贵州等省市调研,充分学习借鉴各省市出台的有关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,在结合海南省自贸区(港)建设对数据的有关要求以及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上,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。经过两次征求省直部门、市县政府和社会公众意见,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,于2019年9月27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。

《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》彰显了海南深入推动实施大数据战略的决心和意志,明确了海南自贸区(港)大数据产业布局和导向,指明了大数据助力自贸区港建设的任务和途径。条例的施行开启了我省依法推进大数据开发应用的新篇章,将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,发挥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、改善民生服务的作用,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。参与《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》的立法研究,是我院教师党员践行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的体现,也是大力弘扬敢闯敢试、敢为人先、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的体现,强化了海大教师党员在推进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使命和担当。

图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截图